金融租赁新规:监管升级,聚焦主责主业,助力实体经济发展
元描述: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《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》,大幅提升准入门槛,强化业务分类监管,加强公司治理,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回归租赁本源,专注主责主业,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引言:
2023年9月20日,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《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标志着金融租赁行业监管进入新阶段。新《办法》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,对金融租赁公司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,旨在规范行业发展,防范金融风险,促进金融租赁公司回归租赁本源,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。
新规亮点:监管升级,聚焦主责主业
新《办法》围绕“监管升级,聚焦主责主业”两大核心目标,对金融租赁公司提出了多项重要调整和规范。
主要出资人制度升级:压实股东责任,提升治理水平
新《办法》对主要出资人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,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1. 提高准入门槛:
- 最低注册资本金: 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,并根据不同类型进行细化。
- 新增主要出资人类型: 新增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境外制造业企业三类主要出资人类型。
- 提高市场准入标准: 适当提高主要出资人的总资产、营业收入、注册资本等市场准入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。
2. 提高持股比例:
- 强化股东责任: 将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%提高至不低于51%,旨在压实股东责任,更好发挥股东资源优势,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。
- 提高决策效率: 提升持股比例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,避免由于股权过度分散导致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等问题。
- 防范风险: 明确金融机构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,防范股东通过代持、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方式规避监管、违规操控甚至掏空金融租赁公司等问题。
3. 增强公司治理:
- 加强内部制衡: 专门增加了公司治理、股东义务、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要求,形成金融租赁公司内部和外部的有效制约和良性互动,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提升风险防控能力。
风险管理新要求:多维度监管,防范系统性风险
新《办法》进一步强化了金融租赁公司的风险管理,新增了多项监管指标,并对部分指标进行了调整,旨在构建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,防范金融租赁公司盲目扩张,降低系统性风险。
1. 新增监管指标:
- 杠杆率及财务杠杆倍数: 新增杠杆率和财务杠杆倍数指标,要求杠杆率不得低于6%,财务杠杆倍数指标不得超过10倍,旨在控制公司杠杆水平,防范过度负债经营。
- 租赁应收款拨备率: 新增租赁应收款拨备率指标,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建立更合理的风险准备金,更好地应对潜在的信用风险。
- 流动性比例、流动性覆盖率: 新增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覆盖率指标,旨在增强金融租赁公司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,保障其稳健运营。
2. 调整监管指标:
- 拨备覆盖率: 将拨备覆盖率由不低于150%下调为不低于100%,旨在按照逆周期监管思路,在确保损失准备能够有效覆盖预期信用损失的基础上,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。
- 同业拆借比例: 对同业拆借比例监管指标进行了优化,旨在控制金融租赁公司过度依赖同业拆借资金,防范金融市场流动性风险。
业务经营规范化:回归租赁本源,专注主责主业
新《办法》在业务经营方面也提出了更加规范的要求,旨在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回归租赁本源,专注主责主业,更好地发挥特色化功能,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,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1. 优化租赁物范围:
- 回归租赁本源: 将租赁物范围由固定资产调整为设备资产,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更加专营专注,回归租赁本源,为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提供特色化金融服务。
- 拓展租赁物范围: 结合近年来实践经验,允许将经济林、薪炭林、产畜和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作为租赁物,进一步拓宽租赁业务范围。
2. 加强租赁物适格性监管:
- 明确租赁物标准: 要求租赁物应当权属清晰、特定化、可处置、具有经济价值并能够产生使用收益,以确保租赁资产的质量和价值。
- 限制租赁物范围: 不得以低值易耗品和小微型载客汽车之外的消费品作为租赁物,不得接受已设置抵押、权属存在争议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,以防范风险。
3. 强化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:
- 健全评估体系: 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建立内部制衡机制,健全租赁物价值评估体系,制定估值定价管理制度,明确估值程序、因素和方法,以合理确定租赁物资产价值。
- 加强外部管理: 加强对外部评估机构的管理,明确准入和退出标准,全面提升对租赁物估值和管理能力,确保估值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。
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:鼓励清单,引导业务方向
金融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、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,旨在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更好发挥特色化功能,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,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1. 鼓励方向: 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参与国家重大战略,支持绿色发展、科技创新、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,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加精准、高效的金融服务。
2. 负面清单: 明确禁止金融租赁公司从事与租赁业务无关的投资活动,防范金融风险,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回归主业。
3. 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: 明确项目公司业务的范围和标准,规范项目公司业务开展,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更加专业化、规范化地开展项目公司业务。
金融租赁新规对行业的影响
新《办法》的发布将对金融租赁行业产生深远影响,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1. 提升行业发展质量: 新《办法》将进一步规范金融租赁行业发展,促进行业健康、可持续发展,提升行业整体发展质量。
2. 增强市场竞争力: 提高准入门槛将淘汰部分实力不足的金融租赁公司,促进市场优胜劣汰,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。
3. 促进科技创新: 新《办法》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运用科技手段,提升服务效率,降低运营成本,推动行业科技创新。
4.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: 新《办法》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回归租赁本源,专注主责主业,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加精准、高效的金融服务,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常见问题解答
1. 新《办法》对金融租赁公司有哪些新的监管要求?
新《办法》对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制度、风险管理、业务经营等方面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,包括提高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,新增杠杆率、财务杠杆倍数等监管指标,优化租赁物范围,强化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等。
2. 新《办法》对金融租赁行业有哪些影响?
新《办法》将提升行业发展质量,增强市场竞争力,促进科技创新,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。
3. 新《办法》对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哪些影响?
新《办法》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回归租赁本源,专注主责主业,鼓励其参与国家重大战略,支持绿色发展、科技创新、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。
4. 新《办法》对金融租赁公司有哪些机遇?
新《办法》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了更加规范的市场环境,鼓励其创新发展,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,为其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。
5. 新《办法》对金融租赁公司有哪些挑战?
新《办法》对金融租赁公司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,增加了经营成本,需要金融租赁公司不断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。
6. 新《办法》对金融租赁行业的未来发展有哪些启示?
新《办法》表明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将更加重视规范化、专业化和科技化,金融租赁公司需要不断提升自身实力,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和市场竞争环境,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。
结论
新《办法》的发布标志着金融租赁行业监管进入新阶段。新《办法》将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,防范金融风险,促进金融租赁公司回归租赁本源,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,为金融租赁行业健康、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相信金融租赁公司将抓住新机遇,迎接新挑战,在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。